新动态:进入倒计时!请您抓紧办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

2023-05-31 04:14:30 来源:天津税务

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

进入倒计时

注意啦!


(相关资料图)

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

截止日期为

5月31日

逾期申报可能会

影响您的纳税信用哦

快速完成汇算清缴

以下事项需注意

一、哪些企业需要做

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

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、经营(包括试生产、试经营),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,无论是否在减税、免税期间,也无论盈利或亏损,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。

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,不进行汇算清缴。

二、新办企业是否需办理

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

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。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,或者终止经营活动,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,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。

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。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,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预缴税款。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,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并汇算清缴,结清应缴应退税款。

三、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

汇算清缴申报表有变化

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),对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。

点击图片查看更多修改详情↓↓

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、破产、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,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,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,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,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;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,应当自停止生产、经营之日起60日内,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。

来源:天津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

制作: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

编发:天津税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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