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球消息!生产许可证代办_生产许可证代办

2023-05-13 08:57:12 来源:互联网


(资料图片)

1、(一)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大厅进行形式审查。

2、对符合要求的,在5个工作日出具《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》;对不符合要求的,出具《生产许可证不予受理通知书》。

3、(二)审查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应在受理企业申请30日内,组织审查组,按照《生产条件审查办法》及相关文件,对企业进行审查。

4、对审查合格的企业,按照《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规则》抽取样品。

5、企业应在封样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,检验机构应在细则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。

6、(三)发证对审查和检验均合格的企业,经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核,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定后,颁发准予生产许可证证书并公告。

7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收到证书10日内送达企业,企业凭《受理通知书》领取生产许可证证书。

8、对审查不合格或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企业,经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定后,在10日内发出《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。

9、具体详细信息可沟通。

本文就讲到这里,希望大家会喜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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