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)
近日,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发展改革委、科技厅、公安厅、财政厅、自然资源厅、生态环境厅、交通运输厅、应急管理厅、市场监管局、消防救援总队、气象局等12部门共同印发《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》(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。
根据《暂行办法》显示,将允许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。制氢加氢一体站制氢规模不得超过 3000kg/d,储氢容器总容量不得超过 3000kg。
此外,《暂行办法》将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。
原文如下:
标签:
7月1日起施行!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
2023年各省市经济增速目标:江苏和广东将成为经济大省
邮储银行湘潭市分行举办2023年柜员技能比武大赛 全球快播报
王源最新综艺节目2021(王源参加的综艺节目) 世界快消息